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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 重查索贿受贿
文章来源:      2006-1-16 10:03:46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市正着手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及措施,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职能的责任人最高可担刑事责任。行政许可人员索贿受贿、乱收费等三类行为将受重点查处。

  北京市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的,须立即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通过行政许可向民众索贿受贿的,以及违反法定程序、条件或不履行行政职能的三类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据悉,为加大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职能的查处力度,北京官方还正在筹建一个名为“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的机构,预计本月中上旬该机构便可接待民众投诉。此外,《北京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也将择时发布。 (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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