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定于明天表决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可能延期表决。正在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昨天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时,委员们提出,由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关重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又将于年底完成,所以建议对该条例暂不表决。
昨天会议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时,共有6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发言,大家一致提出了对该条例“暂不表决”的建议,主要归纳为三大理由:科学、准确地界定保护范围非常重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年底才能完成,为掌握立法主动权,应推迟表决该条例。另外,部分条款尚不完善也是委员们建议条例进行再次审议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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