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我省保险业为社会承担了6786亿元的风险责任保障,较好地发挥了“保障经济、稳定社会”的作用。
记者在昨日举行的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3年全省保费收入近30亿,其中财产险保费10.18亿,人身险保费19.63亿,全省保险业共为社会承担了6786.7亿元的风险责任保障。
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如“西电东送”重点项目习水电厂受灾赔付1200多万元,在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03年,我省保险业上缴税金6407万元,支付赔款和给付8.85亿元,同比增长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