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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国企负责人薪酬不超员工收入12倍
文章来源:      2006-1-20 8:54:57
 

  在先期采取多种方法对北京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水平调查的基础上,北京市国资委正式宣布,今年将对部分企业试行新的薪酬考核办法。北京市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按照新的考核办法,企业负责人最高收入不得超过员工平均收入12倍。

  今年,市国资委将选择部分企业试行新的考核薪酬办法。新的考核薪酬办法的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两大类。年度基本指标为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分类指标主要反映企业和行业特点的差异性指标。新办法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基薪是年度的基本收入,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主要考虑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难度,兼顾地区、行业和本企业职工收入水平对各企业分别加以确定。绩效年薪属奖励性质的收入,以基薪为基数,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另外,试点企业要与国资委签订经营责任书。企业负责人薪酬不得超过本企业员工平均收入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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