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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提供失实信息要承担补偿责任
文章来源:      2006-1-24 9:04:00
 
   千龙网11月1日讯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从今天起开始实施,该法规定,如果房地产中介机构向顾客提供的房源信息失实,造成顾客经济损失的,中介机构要承担补偿责任。

  同时,《自律规则》还划定了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禁区”:中介不得承揽国家法律禁止转移、买卖、租赁、抵押的房地产业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在本机构以外的机构兼职,在服务中不能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11月1日后,消费者在各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场所,应该可以看到其工商执照、资质(备案)证书,从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照片,以及服务程序或业务流程,服务项目及各项收费标准。此外,上门服务的业务人员也要出示相应证件。

  据悉,于11月1日起,共12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将实施,内容涉及农业、交通、健康、海关以及信贷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   

  相关链接:今后房地产中介提供虚假房源信息将要承担责任,《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11月1日起将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100多家会员单位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则,因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广告房源信息失实,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中介机构应承担补偿责任,据悉,这是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首个自律规则。

  11月1日起实施的12部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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