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那么多人要我还钱,太不给我面子!”两民工为50元借款发生纠纷,一时激愤,债主竟将欠款人砍死。

市一中院昨日通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债主裴保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3万元。
裴保军与许雷,同一家工地干活儿。许雷曾向裴保军借过50元。2004年9月的一天晚上,裴保军到许雷的宿舍去要50元欠款,当时许雷没在,裴就和许雷同宿舍的民工一起玩牌。晚11点左右,许雷从外面回来自称没钱,但裴第二天要回家,许答应和裴一起去找工地负责人借50元还钱。借到50元后,许雷并没有立刻还钱,对裴说“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叫我还钱,真不给我面子!还你钱可以,我要把这50块钱换成硬币摔你身上。”裴急忙说:“这是我不对,我请你喝酒去吧。”于是两人一起去了工地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三瓶啤酒一起喝,喝完酒,许雷拿出50元纸币要求小卖部给他换成硬币,兑换过程中,裴保军见到钱抓了一把,被许制止,裴很不情愿地将钱还给许,很不高兴地说了句“从现在开始绝交”。许冲着裴打了几拳扭头就走。感觉气愤的裴以为许回去叫人来打他,遂从工地的伙房内拿出菜刀,遇到许雷后冲他猛砍数刀,致使许雷当场死亡。裴当日被抓获。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裴保军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害人许雷在本案的起因上负有一定的责任,故对裴保军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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